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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使用对讲机成争议焦点

时间:2010-10-18 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不详 点击:

昨日上午,呼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的立法听证会。出租车司机、出租车乘客、出租车个体经营者、出租车公司,以及呼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立法联系员、法学专家围绕“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和限期制度的规定是否妥当,禁止在出租汽车上设置、使用无线电对讲机、车载台的规定是否合理,修订草案中法律责任的设定是否合理”等内容提出了各自的修改意见。

修订草案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不得在出租汽车上设置、使用无线对讲机、车载台。

立法听证会上,究竟该不该使用车载台、对讲机成了争议焦点。据了解,呼市市区目前有出租汽车5568台,使用对讲机且办理了相关手续的仅有1038台,其余均未办理相关手续。

呼市出租车司机、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理事温光明认为,车载台、对讲机可以继续使用,运营中可以通过对讲机了解到路况信息,避开堵车或修路路段,方便乘客快速抵达目的地。

出租车乘客罗琦也认为,目前,还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规定出租车上不允许使用对讲机。而在呼市当前的治安环境和警力不足的现状下,出租车司机使用对讲机,有互相救援的作用,对歹徒也有一定的震慑作用。

宇翔出租汽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怀忠则认为,出租车驾驶员聚众事件时有发生,与滥用对讲机有一定的关系。

“现在很多出租车驾驶员使用对讲机,谈论的并不是工作问题,而是‘今天去哪吃早点了’等诸如此类的话题,很多时候,粗口、脏话不绝于耳,对首府的形象有了很大的影响。”呼市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杜有晟说,呼市出租车现有GPS设备,具备了呼叫、救援、定位等功能,完全能够保证营运安全。

呼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文智表示,各位听证人、旁听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呼市人大法制委将在草案修改过程中认真研究和采纳。同时,法制委还将依据听证会的记录起草听证报告,听证报告提交呼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为审议《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的参阅资料。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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