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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可缓缴一个季度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时间:2022-10-22 来源:未知 作者:雨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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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发布通知称,对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一个季度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据悉,此举是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根据《关于本市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2﹞26号),市经济信息化委近日公布《关于缓缴本市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本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有偿使用的原则”。国家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有偿使用,无线电管理收费的目的是运用经济杠杆和经济规律,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以保证各类合法电台的正常工作。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雨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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