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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查获一名考生在科目一驾考中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作弊

时间:2021-05-26 00:30 点击:

闪烁的眼神 慌张的神态

一颗慌张的内心

扑通扑通的跳着......

2021年5月18日,曲靖市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监考民警在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巡考过程中,查获一名考生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作弊违法行为,现场收缴作弊设备1套。

上午9时50分许,监考民警在正常巡考时,巡查至4号考台时,一位身着米白色外套男子神色紧张地起立说不考了。民警说:“来不及了”。随后,民警责令该考生打开衣服纽扣,考试作弊设备现场显露出来。


为不影响其他学员正常考试,监考民警将该男性考生带到考试候考区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考生衣服内藏匿着一个黑色的接收信号器、摄像头、连接耳机,监考民警现场固定了证据,证实了陈某用科技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事实。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陈某某本次考试进行作废处理。同时,现场对陈某某进行教育,讲解作弊行为造成的后果。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曲靖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考学员:一定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认真练车学习并参加考试,最终通过合法渠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切勿投机取巧,以免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来源:曲靖交警微发布

作者/来源: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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